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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规章制度

实验室准入制度

时间:2024-10-24 15:48:01  作者:  点击:

实验室准入制度

河北省天然产物活性成分与功能重点实验室

20241024

为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有效加强研究生管理,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、潜心科研、勇于创新、积极进取,保证研究生学习工作的顺利进行,参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研究生培养的若干规定,制定如下研究生学习研究工作的具体办法。

第一章 考勤

1.严格遵守考勤制度,工作时间为春夏季:上午8:00——11:30,下午下午14:30——17:30,晚上19:30——21:30;秋冬季:上午8:30——11:30,下午14:00-17:00,晚上19:00-21:30,通过实验室打卡器进行签到。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。因故缺勤半天以上必须经导师同意方可离开,二天以上必须向导师递交书面申请。

2.每周向导师做一次近期口头工作总结,每月进行一次书面总结,每半学期将专门举行一次工作总结会,要求每位同学详细总结自己本学期的工作。每周末做好下一周的试验计划,每月最后三天做好下一月的试验计划。

3.课题组每两周召开一次组会,每位学生汇报文献一篇(近三年发表在JCR一区或二区研究文章)和自己的两周实验进展以及下面实验计划。每次小组讨论及要求参加的其他小组讨论和学术讲座必须参加,不能参加者需事先请假。

4.未经导师允许,不得向外透露本实验室的任何试验方案、试验进展、试验数据;不得外传本实验室保密论文;不得私下外借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资料。未经导师允许,不允许利用本实验室资源,从事任何与本实验室研究无关的实验。

5. 在读研究生期间,至少在学术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篇,并完成1篇英文SCI期刊论文的投稿。论文必须经导师同意,方能投稿发表,作者署名顺序由导师根据对本论文贡献大小而定。

第二章 实验室行为规范

6.新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之前,须参加实验室安全考试,成绩同通过后,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。

7.必须爱护实验室的公共财物、仪器和办公设备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定期打扫本实验室卫生,参加实验室公益活动。个人实验区域的实验台需干净有序,公共区域使用完毕后及时清场,不得在公共实验区域长期堆放实验药品或容器;每周负责的值日生应及时打扫实验室,保证值日周内实验室的卫生;对于实验台面脏乱差的个人区域,值日生有责任联系其及时打扫清理。

8.实验操作时应穿好实验服,戴好防护用具。保证人身安全、不得带来安全隐患。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,走道畅通,设备器材摆放整齐。

9.实验室避免使用明火,易燃溶剂加热时,须在水浴或者沙浴中进行,电炉使用完毕,冷却后方可收入实验柜中。

10.充分熟悉安全用具,如灭火器、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。安全用具不得移作它用。

11.安全用电,不得用湿手、湿物接触电源及开关,实验结束及时切断电源。

12.所有药品、标样、溶液等标识内容清晰明确,禁止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符的试剂。每位学生有自己的试验台区域,禁止移动或取用他人的试验用品和试剂,。

13.使用腐蚀性、有毒有害性或者挥发性的强酸强碱、试剂以及水样等时,均应在通风橱内操作,并提醒他人做好防护,使用完毕及时清场,洗净擦干瓶外壁。不得私自将药品、试剂等带出实验室。

14. 不得使用电脑、手机上网聊天、看电影、及从事与当前学习与研究工作无关的事情。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,或将餐具等带入实验室;严禁将实验器皿当作餐具使用。

15.实验台最顶层的台面均为公共区域,放置耗材和公用器皿如容量瓶、锥形瓶、比色管等,公用实验器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至原位,容量瓶仅供配制溶液使用,不得用作贮存容器,不得长期占用。

16.药品柜和冰箱中的药品及试剂等取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至原位。

17.不得随意向冰箱中放置溶液,需进行申请、登记,并做好标识,过期后及时取出。

18.节约水电。每天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,停水关灯,锁好门窗。

19.实验室的钥匙不得私自转借他人,毕业时须将钥匙归还。钥匙遗失应尽快报告给实验室负责人。

20.固废以及废液及时分类回收,废液不得直接倒入下水道,不得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试剂,以免发生意外。实验室化学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,化学垃圾不得随意倾倒。

21.其他课题组人员借用仪器时,还需提交书面申请,内容包括注明仪器借用人,用途及原因,借用时间,使用机时,待测样品信息等,并指导老师签字。经实验室管理员审核并在预约平台上预约通过后,方可至各实验室老师处领取钥匙。